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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IT退课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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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学员入学前应全面地咨询有关情况并充分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因个人原因(如出差、出国、不想学习、没时间、生病等)暂时不能进行学习的,可保留学籍,要求退学的学费一律不退。出现以下五种情况经调查情况属实者可以酌情退费:
A、应征入伍(凭入伍通知书);
B、被公立正规院校统招录取的学生(凭学校的入学通知书);
C、因生病需长期住院(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手续);
D、工作异地调动超过1年者(凭双方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工作调动证明);
E、报名超过1个月(以交费凭证日期为准)未安排专业课者(法定节假日及不可抗力除外)。
〈二〉 如果因为学校在教学和服务方面出现严重问题,可以协商解决,例如,认为教师讲的不好,可以要求更换教师。如果出现必须退学退费的特殊情况,要根据情况收取手续费。没有开课的按学费的百
分之十收取;已经开课的按学费的百分之二十加每节课的听课费计算,具体学费价格以入学时的“各科学费正常收费标准”为准,学程过半的不在退费范围之内。
〈三〉 学员入学后可以转学其它科目,但所转学的科目学费金额不能低于原科目的百分之九十;如所选科目高出原科目只需补足差额即可,但只允许转学一次。就业班学员学程过半的不能办理转学。
〈四〉 学员不能继续学习的也可以改由他人顶名学习(只允许办理一次),但是学程已过四分之一的要酌情加收部分学费(按所学科目和实际情况),无论什么原因一旦转由他人顶名学习,即失去学员资格。
〈五〉 如确属校方原因,无法开课而造成学员退费的,具体情况核对后,退还未听课程的课时费用,不扣任何手续费。
〈六〉 其它未做明确规定的,以校务会的研究决定为准。
【特别申明】因学校的各项规定在变化中,本信息的更新可能不够及时,仅供学员在报名前作参考之用,不作为退课、换课或其他任何行为的依据。学员正式交费报名时,请与咨询师确定退课及相关规定的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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