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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育法语退课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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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退学的学生,必须在开学的一周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时间从学校收到书面申请之日算起。
2、开学的七天前向学校提出退学,申请者将获全额退费;开学的七天前至开学第一学时提出退学申请,学校将扣除人民币100元的学籍管理费用。
3、申请退费的学生需致电报名地点进行预约,经校方同意后约时间办理。
4、开课第二学时后到课程的三分之一之间,有三种情况可以退费:
应征入伍(凭入伍通知书原件)
获得出国签证,并将在课程结束前出国(护照、签证、机票原件)
本人大病或住院(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5、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破坏教学秩序、经劝告无效被学校勒令退学的学员,不予退费。
6、预付学费不得退款。
7、凡办理过保留和转班手续,按照原有课程计算,三分之一课时的日期已过,学校不予退费。进行过单独补课的学生不得退费。
8、在中心开过在读证明和学时证明的学员需退还证明及相应证明接收单位的联系电话、联系人,符合条件者按照规定退还学费,校方会与相应证明接收单位联系声明该证明无效。
9、学员以优惠价格报名中心的课程后不得退费。学员报名套餐课程,已经开启课程,后阶段课程不得退费。
10、学员已经使用教材和磁带等音像制品一律不予退还。
11、请退款者携带:申请表格、学员证、完整收费凭证、本人身份证、相应充分证明;代办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有学员本人签字的代办证明、学员身份证;领取退款者须携带:回执、本人身份证,缺一不予以领取;代领退费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有学员本人签字的代办证明、学员身份证、回执,缺一不予以领取。
12、报名时以刷卡形式缴费的学员,依据学校规定,退款时扣除实交学费的2%刷卡管理费。已开发票并且发票已损(兑奖联已开)者扣除全部发票总额8%的费用。退费时,若学员提出通过银行汇款,而由此产生的手续费由学员自行支付,并将从汇出的学费款中直接扣除。
13、退费金额=实际交纳学费-课时费(单课课时费*已上课时)-相关费用(资料费、手续费、学籍管理费、优惠活动费等)。
14、退费手续在每月20日之前办理,当月25日后可领取退费;每月20日之后办理,次月25日后领取退费。(遇周三周日顺延一个工作日),领取地点以中心公布为准。
【特别申明】因学校的各项规定在变化中,本信息的更新可能不够及时,仅供学员在报名前作参考之用,不作为退课、换课或其他任何行为的依据。学员正式交费报名时,请与咨询师确定退课及相关规定的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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